图为交警在演示该驾驶人牌照“悬挂”方式。
大家都知道,机动车牌照都是固定在车辆前后位置,但有人竟然用细绳拴住牌照“悬”挂在车尾。目前驾驶人张某被处罚款200元、记12分。
4月25日14时左右,交警部门在城区大白象设卡检查时,查获了一辆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桑塔纳轿车。这辆车不仅没有前牌照,而且车尾后牌照用细绳拴着,居然真的是“悬”着的。面对交警询问,驾驶人张某起先低头不语,随后只说“不应该”。交警用这牌照在车头做了个演示,只见牌照一翻过去,盖上引擎盖,车牌就不见了。交警说,这样就可以规避电子警察抓拍。
驾驶人张某的行为已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条第1款“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之规定”。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
记者李先根 通讯员童晓海史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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