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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买房未过户10年后办过户卖家因房价涨反悔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5月08日 07:23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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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年前买房未过户10年后办过户卖家反悔

  严勇杰绘

  一处店面房买卖后,因卖家的原因长期未过户。等能过户了,卖家又反悔了,因为此时房价已经大幅飙升。买家无奈之下到法院起诉卖家,要求对方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昨天,宁海法院判决确认买卖合同有效,判令卖家应协助买家办理过户手续。

  房价飙升,卖方反悔

  沈某和吴某都是宁海人,是认识多年的朋友。2002年,吴某购买了位于宁海西店镇镇中心繁华地段一处店面房,按占地面积算共有6间,上下总共3层。

  面对一大笔购房款,吴某和妻子有些吃不消,他们只好贷款。此后,为了减轻还贷的压力,他们决定把其中占地面积两间的3层店面房分隔出来,卖给沈某。

  当初买卖双方商定房屋价格为28万元。为规范起见,他们签订了买卖合同,并请了中间人见证,还请了执笔人代书。

  房屋买卖之后,因为一些客观原因,吴某没有和他购买房子的上家办理过户手续,所以和沈某的过户手续也就拖了下来。但吴某把房子交付给了沈某,两家相邻开店,吴某开店做建材生意,沈某开了家理发店,双方的关系起初还保持得不错。

  2010年,吴某瞒着沈某和上家办完了所有过户手续。沈某得知这个消息后,便催促吴某办理他所购买的两间店面房的过户手续。而此时随着房价一路上涨,吴某对当初的卖房行为已有悔意,于是找种种借口不肯配合沈某过户。吴某甚至提出在房屋原价的基础上加点钱再买回该房屋,最高加价提到50万元。对这个提议,沈某断然拒绝,因为到2012年,沈某购买的那两间店面房已从10年前的28万元涨到了200多万元。

  之后,沈某见吴某推三阻四,成心不想过户,很是恼火。双方多次接触后闹起不快,多年朋友反目,有几次还闹到了派出所。

  法院判买卖合同有效

  此后,沈某将吴某和其妻子告上宁海法院,要求对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沈某起诉之初向法官反映说,多年来他一直靠这店面为生,见吴某反悔,他寝食不安,非常担心对方“一房两卖”,也担心对方将房子抵押。为安全起见,法院先将店面房有关证件进行了保全。

  而在庭审过程中,吴某的妻子提出,房屋买卖契约上的出卖方只有吴某的签字,她作为房屋的共有权人没有签字,故该房屋买卖应该无效。

  昨日,宁海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吴某的妻子虽未在契约上签字确认,但沈某支付转让款后一直与吴某夫妇相邻开店至今,所以吴某妻子对此应该知情,应认定吴某的签约行为构成表见代理。最终,法院判决确认沈某与吴某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判令吴某夫妇应协助沈某办理过户手续。

  □记者殷欣欣通讯员金萍 

编辑: 杜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