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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白凤头公墓"挂羊头卖狗肉"超标墓成"摇钱树"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5月08日 07:36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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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墓穴的收据。 

   象山县民政局回应

  经营性标准比较难界定

  根据相关规定,公益性墓地是不允许经营的,那白凤头墓地出售墓穴的行为是否算经营性行为,是否违规呢?

  记者来到象山县丹东街道。分管民政的工作人员一句话就把记者打发了:公墓的事是县民政局管的,你到那里去问问吧。

  象山县民政局一名闻姓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他表示,整个丹东街道就只有这么一个白凤头墓地,当初把这里作为迁埋点,即把分散在其他地方的大坟、老坟集中迁移到这里。

  他还向记者出示了这片墓地的批准文号:象民(2008)69号。规划面积60亩,墓位数:16000穴;已审批面积:15亩;已安放数:2995穴。墓位最高价:1550元/穴。

  闻先生也证实,该墓地是作为公益性批出来的。作为公益性墓地,是不能有经营行为的。但说及该墓地出售墓穴的行为,他认为,这是否算经营性,还比较难界定。

  他解释说,现在经营性墓地控制得很严,要省里批,整个象山目前只有两家。按规定,公益性墓地墓穴比较小,老百姓不喜欢,都想买大一点,有了这种市场需求,加之经费等原因,墓地就出现了出售墓穴的行为,适当收取点材料费和人工费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收多少才算经营性,这就很难界定。如果说收个三五千元算公益性,难道收个一二万元就算经营性了?

  据闻先生介绍,随着象山城区范围逐渐扩大,白凤头一带已被规划成中心城区,加之这条道路还是从丹城到松兰山景区的必经之路,在那里安排这样一个墓地确实不好,政府目前也正在想办法将其关停,已审批的穴位数用完之后,不会再增加。

  业内人士分析

  民间资本逐利不可避免

  据了解,公墓分为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两种。公益性公墓为公益设施,仅面向当地村民,给当地村民提供遗体或骨灰免费安葬,小部分须支付一定的成本费用;经营性公墓则面向全社会,实行有偿服务。

  即便是公益性墓地,其审批也需要提交国土资源、林业等相关部门审查,还要有规划部门的批复文件,可行性报告等。

  4月18日,记者前往象山县农林局设在行政服务中心的办证窗口,试图查询白凤头墓地的用地是否审批过,批了多少,但奇怪的是,窗口工作人员查不到相关记录。

  经2012年度经营性公墓年检验审,我市一共有88家经营性公墓(墓园、墓区)已取得《宁波市公墓经营许可证》,准予开展公墓经营活动,其中象山只有丹西街道普明公墓、石浦西岙公墓,白凤头墓地不在此列。

  最近几年来,我市的公益性公墓发展迅速,非中心城区的街道或乡镇都约有1~2处公益性公墓。像鄞州、宁海等公益性公墓,都是直接由乡镇政府管理的。

  《宁波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公益性墓地不得从事经营活动。”我市公墓管理部门也向记者明确答复:公益性墓地是不允许承包、转包、联营的。

  另外,公益性墓地墓穴的占地面积也有明确确定:单穴为0.7平方米,双穴1.0平方米。墓价由县(市)、区民政部门提出,经同级价格部门核准并张榜公布,接受监督。墓地须向用户填发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或殡葬管理所统一监制的《公益性墓地墓穴使用证书》,交由用户妥善保存。墓地的每一项收入都须出具由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

  据此,白凤头墓地诸多做法均同上述规定背道而行。记者了解到,这种名为公益性公墓却行经营之实的事情还有不少。在百度上搜索“象山县公益性公墓”,记者发现多条有关象山县公益性公墓卖超规格豪华墓的投诉。

  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早几年,要求每个街道建一个公益性墓地,有些街道财力不足,于是引入民间资本。而民间资本一旦进入,“公益”两个字就变味了。民间资本不可避免地要追逐利润,于是就出现了做超大豪华墓、活人墓、无审批占地等乱象。

  去年,市物价局和市民政局出台《关于加强公共墓地价格管理的通知》,乡村公益性墓地、具有公益性质的公墓墓位的使用价格由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成本确定,作价公式为:使用价格=成本。有民营资本参与投资的,按民营资本的投资比例可加计不超过10%的利润确定。

  编后语

  编完这个报道,小编心里涌出很多的疑问。政府是否应当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公益性公墓的开发?如何鉴定公墓是否存在经营性行为?给民营资本10%以内的经营利润空间是否足够?墓地的建造和管理成本如何核算?如何从实际出发、更加人性化地规范公益性公墓的审批和管理?……

  小编认为,有关部门在执行现有规定的同时,是否可以再次深入调研,探索出一个更加符合实际需要的公益性墓地管理新模式。

  记者程鑫樊卓婧

编辑: 杜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