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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莫名成罪犯 检察官千里查真相嫌犯终落网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5月14日 07:27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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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小 刚是贵州大方县的一名初中生,从没离开过居住的山城,更不用说来宁波了。然而从2009年起,我市发生的多起盗窃、抢劫案却都扯上了小刚。为此,小刚的家里还不时收到宁波寄过去的拘留通知书、判决书等,这让小刚一家人百思不解。

  查案卷发现疑点

  凭经验,北仑检察院检察官觉得其中有隐情,便将此案退回给了公安机关要求作补充侦查。

  为弄清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小刚”的真实身份,警方为其作了骨龄检测,认定其真实年龄超过了18周岁。但“小刚”却说自己未满18周岁,并向警方介绍了家里的一些情况。

  在押的“小刚”其真实身份到底是什么?如果他不是小刚,为什么又对小刚的情况了如指掌?警方于是请贵州当地派出所协查,结果除了证明“小刚”所说的家里情况都是真的外,也无法确定他的真实身份。

  按照“存疑时有利于被告”的原则,最后法院按“小刚”系未成年人来考虑,作出了从轻处罚的判决。

  找真相千里赴黔

  “小刚”已经从轻判决,但检察官认为其中一定有蹊跷。为此,检察官决定去千里之外的贵州大方县,查个水落石出。

  检察官找到小刚的班主任。班主任告诉检察官,小刚一直在学校里读书,从来没请假外出过。接着,检察官又面见了小刚本人。小刚说自己被冒名的事发生后,一家人的压力很大,他的学习也受到了影响。

  小刚的父母也找到检察官,一再要求将事情查清楚,还孩子一个清白。

  在押“小刚”到底是谁?检察官决定“欲擒故纵”,弄清事实。

  从轻判决生效后,“小刚”的父母提出要探望孩子。检察官获悉后,决定趁机做思想工作。检察官把从贵州调查到的实情告诉了“小刚”和他的父母。此时,对方的心理防线被突破。“小刚”承认自己冒名顶替了别人,他的真名叫小强。之所以对小刚了如指掌,因为他是小刚的堂哥,两个人的外貌也很相似。

  落法网后悔不已

  为还千里之外一个孩子的清白,北仑检察院建议市检察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对本案提出抗诉。与此同时,检察官经过大量的工作,证实小强在2009年至2012年期间,参与了38起盗窃、抢夺、抢劫等犯罪活动,而且被抓时冒用的都是小刚之名。因“小刚”系“未成年人”,于是他每次被从轻处罚。

  前天,北仑法院对“小刚”的盗窃案重审并改判。“被告人小强犯盗窃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八千元。”那一刻,小强留下了忏悔的眼泪。

  (文中小刚和小强均为化名) (记者冯小平通讯员陈红北璎)

编辑: 杜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