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杨静雅)昨天,中共宁波市委发出了《关于开展以“中国梦·我行动”为主题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市各级各部门积极开展以“中国梦·我行动”为主题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凝聚全市人民的智慧和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实施意见指出,开展“中国梦·我行动”宣传教育活动,就要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方向,是党和人民长期奋斗的根本成就;就要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的科学内涵及其相互关系等。
实施意见指出,在“中国梦·我行动”宣传教育活动中,我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信念引领梦想、“最美”激发梦想、劳动创造梦想、实干成就梦想,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美丽宁波建设、文明提升行动等工作,重点把握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立足点、着力点,着重阐明“中国梦”和“我行动”之间的相辅相成关系,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立足岗位、凝聚力量,自觉做中国道路的坚定支持者、民族伟大复兴的积极实践者。
实施意见要求我市各级各部门开展主题学习活动,把中国梦宣传教育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举行主题宣讲活动,让宣讲进机关、农村、社区、企业、学校、部队等;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结合新闻战线“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深入开展“中国梦·我行动”主题采访活动;开展主题创作活动,组织艺术家创作推出一批反映宁波科学发展现实题材的影视、文学、美术等文艺作品;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把宣传教育的最终成效体现在提高认知认同、推动实际工作上。
据悉,“中国梦·我行动”宣传教育活动在市委统一领导下,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党工委、市教育局、市国资委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有关单位共同参与。实施意见要求我市各级各部门在“中国梦·我行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注重结合、统筹推进、分类指导、务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