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李章军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邹立群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蓝恒、仝永涛、王佳麟、陈霞芳、陈鹿林、秦续翔、童晓阳、刘维、杨群芳、谭瑾为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检查员。
免去:
吕定芳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褚满尝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应启明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钟康树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