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的高某从外地来到象山。去年10月20日,他和几个朋友一起,因为琐事将人打成重伤。依照相关法律,他可能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实刑。
父母难寻,合适成年人参与庭审
案子起诉到象山法院后,面对这个稚气未脱的少年,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孙庭长感到十分惋惜。按规定,小高的父母应出庭,但询问其家庭地址时,他摇头称不知道,因为家人都外去打工了。法院多次联系其家乡公安机关,也没有相关信息。
为此,孙庭长找到象山县技工学校的朱老师,希望其以“合适成年人”的身份参与庭审,向小高提供帮助,给予应有的关爱。朱老师二说不说就答应了。庭审时,他不但从情理法三个方面表达了对小高的关爱,同时请求法庭能够予以从轻处罚。
多方合力落实帮教基地
其实,法院也在考虑轻判小高,因为大量案例证明,未成年人如果判实刑进监狱,极易受到其他犯人的不良影响,重新犯罪率很高。但如果判缓刑,如何落实改造措施是必须考虑的。为此,法院发函给其所在地司法所,对方回复称,小高父母早已未在当地生活,无条件对其监管。
朱老师了解到情况后,主动联系了其亲戚开办的一家印染厂,对方同意接纳小高到厂里上班。
落实好这些措施后,法院于近日作出判决,小高被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两年。
庭审结束后,孙庭长与朱老师对小高进行了心理疏导,并一同前往看守所,办理相关手续后,将小高接往印染厂。该厂负责人向法院承诺,一定好好对待小高,除了给工资、提供食宿外,还严格对他实施监管,并经常向法院报告其改造情况。
(柳晨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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