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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车乱抛垃圾 后车拍照举报 城管取证后将作出处罚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9月03日 07:19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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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类处罚有明确法规

  城管和交警部门都表示,往车窗外乱丢塑料袋、卫生纸等行为不仅不文明、不道德,有损宁波文明城市的形象,而且是一种违法行为。

  海曙交警说,这些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不得向车外抛撒物品”的规定,交警当场发现或通过调取路面监控等取证之后,可以依法对违法当事人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

  海曙城管称,城管部门可以依据浙江省《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规定,对个人随意抛撒生活垃圾的行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目前,根据王小姐拍下的照片和情况说明,海曙城管已经展开调查取证工作,将对违法当事人作出相应的处罚。

□记者 吴震宁 通讯员 蔡晓丰 厉娜 石奇峰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