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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最美教师”评选结果公示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9月07日 15:21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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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甬城最美教师”评选结果名单在公示期限内,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均可来人、来电、来信向宁波市教育局反映。(联系电话:宣传与德育处:89186091,监察室:89186481;联系地址:宁波市宁穿路2001号宁波市教育局宣传与德育处收;电子邮箱:xcdychu@163.com)。

  2.反映情况要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明确的具体内容,不能借机诽谤诬告。为便于调查核实,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

  3.公示时间为3天,从2013年9月6日起至2013年9月8日止。

编辑: 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