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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写收条引发小区摆摊收费疑问 摊位费去哪了?

街道表态:收费要用于小区公共部位维修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1月01日 07:12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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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3天300元的收费,翁主任解释是按附近小区摆摊的行情而定,这些公共部位收益将用于小区绿化、卫生等。“这次摆摊业委会应该知道,只是没有过问。”

  对此,美屋物业海曙分公司郭女士也表示,“我们会与业委会进行沟通,如果业委会不同意,肯定不会摆!”她说,这些收益将在业委会的监管下,用作公共维修资金。

  若无合同约定,小区公共部位收益归全体业主

  对于此事,白云街道办事处在官微回复,在小区内摆摊收费属于小区公共部位得利,“手写收条确实存在不妥当,该费用已上交白云二村物业管理处,将在业委会监督管理下用于小区公共部位维修。”

  白云街道物管站相关人士也表示,在小区公共部位临时摆摊,如果物业和业委会有合同约定,就按约定来办,如果没有约定,应征得业委会的同意,业委会若不同意,则不能摆。且摆摊有前提:不违反法律法规,不影响居民的生产生活等。

  该人士告诉记者,小区公共部位收益,必须开正规发票,不允许开收据。如果没有合同约定,公共部位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纳入小区的公共维修资金,由业委会监管使用。

记者 沈孙晖 单玉紫枫

稿源: 宁波日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