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新闻网讯(记者 陈周霄 通讯员 刘湛)11月5日,在市法院的被告席上,来了一个“糊涂”的四川司机吕某,因包被偷开车找派出所要求报警,终因醉酒驾车被处罚。
事情发生在4月13日凌晨4时左右,在阳明派出所的大门口,一辆黑色小轿车停在门中央,驾驶室里下来一男子,身上带着酒气,说要报案。
男子称,车里的一只包被人偷走了,里面没有现金,但是有几百万元的欠条。被盗时,他的车就停在派出所门口的长城路上。民警当即查看了车辆情况,车里副驾驶座位里坐着一名年轻女子,车锁和车窗完好无损。民警让他好好回忆一下,车里有没有放包,没想到男子开始破口大骂,吵吵闹闹近一个小时。男子浑身酒气,还开着车,随后到达的交警将男子带走,并对他进行酒精浓度检测。
检测显示,其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126.6毫克,远远超过80毫克的醉酒驾驶标准。
这个“送上门”的男子就是吕某。酒醒后他称,当晚,自己在KTV里喝了大约6瓶啤酒。
最终,吕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来源:余姚日报 编辑:周伟伟)
图片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