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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推广多权一房抵押贷款 激发农民创业热情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1月11日 07:04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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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 几天前,江北区洪塘街道的养殖户高永华用自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质押和自有农村住房作抵押,从市区信用联社又获得了30万元贷款,以用于他的鱼塘扩大养殖面积。这是他连续第四年成为“两权一房”抵(质)押贷款的受益者。

“‘两权一房’贷款有求必应,利息还特别优惠,让我很快走上了致富路。”高永华说,随着信贷投入的逐年增加,他的“鲫鱼+甲鱼”套养面积从无到有,目前已发展至40亩,产品也开始进军各大超市,逐渐有了品牌效应。

江北区借助银政合作平台,积极破解农村融资难题,拓宽农村贷款担保物范围,于2009年与市区信用联社合作打包推出了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质押贷款、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农村住房抵押贷款、“房票通”贷款(简称“两权一房”抵(质)押贷款),开全国之先河。截至今年9月末,累计有2488户农户获得总额3.01亿元贷款。

自“两权一房”抵(质)押贷款试水以来,人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出台相关政策,全市各农信社立足新农村发展的需求,在拓宽农村融资渠道方面进行了不少创新尝试,重点支持种养业大户、家庭农场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宁海县2010年起开展“三权一房(船)”抵(质)押贷款试点工作,即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质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农村住房抵押贷款、船舶抵押贷款。2011年,宁海县胡陈乡的才梯果蔬菜专业合作社以847亩荒山及种植的柑橘作为抵押,获得首笔250万元土林地资源抵押贷款,这是全省首例以林业资源抵押发放的贷款,标志着宁海县土林地资源抵押贷款已正式开放。

象山县根据农村资产实际和农民创业、现代农业发展、新农村建设需求,围绕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担保贷款方式,积极创新各类信贷产品,为农(渔)民量身订制了农村住房、渔船、海域使用权、大型农机具、林权、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等抵(质)押贷款。据统计,仅今年前9个月全县就发放支农创新品种贷款超过12.5亿元,惠及近2万农户。

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推广发放农房抵押贷款、调产安置协议(房票)、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渔船抵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等“多权一房”创新型贷款余额共计28.57亿元,满足了农业生产的融资需求,激发了数万农民的创业热情。

“全市金融机构将继续开展‘金融支持创新驱动加快经济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引领全市农信系统开展农村普惠金融工程三年计划,力求实现农村金融资源服务均等化、便捷化、现代化。”人行宁波市中心支行负责人说。(记者杨绪忠 通讯员王齐维 方蓉)

稿源: 宁波日报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