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昨天,海曙法院判决了一起诬告陷害案,被告人刘某就憋屈得慌。
刘某,25岁,丽水人。他有个哥们何某银行信用卡欠了不少债。
今年3月,何某找他借钱还信用卡,刘某怕钱打了水漂,又碍于哥们的情谊,于是他想到一个折中的办法。
刘某找到河南人赵某商量,赵某长得五大三粗,不怕何某不还钱。两人约定,由刘某出本金,收回来的利息赵某拿1/3,赵某欣然同意。
第一次,何某借走了1.5万元,每天利息是1.5%。第二次,何某又借走了1万元。
但刘某没想到的是,不久赵某找他借了1.2万元后消失了。随后,他还得知早在10天前,赵某就背着他,向何某要走了第一次借款的1.5万元本金及第二笔借款的1500元利息。
这下刘某急了。当天晚上,他赶到何某家,向何某道出实情。然后,他要求何某帮忙,如果何某配合,他以后不会再跟何某讨要那1.5万元。何某同意了。
刘某让何某出面,告赵某诈骗。
他撕毁了何某借钱时写给赵某的借条(这张借条一直在他手上),让何某重新写了一张债主为自己的借条。
写完,他让何某向警方报案称,赵某谎称代人催讨本金,骗走了何某1.65万元。
8月16日,赵某被警方作为网上逃犯,从郑州押回了宁波。
民警一审,发现何某和刘某有报假案的嫌疑。
得知警方掌握了证据,刘某和何某在8月27日投案自首。随后,赵某被无罪释放。
昨天,因犯诬告陷害罪,刘某被判刑6个月,何某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
记者胡珊通讯员陶琪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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