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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长途载客行车 大巴司机吸毒提神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1月26日 07:35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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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让“毒驾”入刑

丁 安 绘

去年的江苏“4·22”特大交通事故中,因为司机“毒驾”,导致大巴突然冲过中央护栏,与护栏对面正常行驶的货车相撞,造成大客车上13名乘客和对向货车司机1人死亡。近日,宁波铁路派出所民警在进站口处也查获了一名外省籍的“毒驾”者徐某,他是一名大巴司机,因为连日长途载客行车,居然靠吸毒来提神。

今年以来,我市查获的“毒驾”者不在少数,发生在10月15日的豪车追尾路边车辆,也是因代驾者“毒驾”。对此,专家表示,“毒驾”危害猛于“酒驾”,“毒驾”应该入刑。

“奇葩”司机靠吸毒提神

11月20日,民警袁闰宝在宁波火车东站候车大厅例行检查,在D379列车检票口处发现一名男子精神萎靡,连打哈欠。袁警官立即上前询问,那男子说了一句“我是来送人的”话后就匆匆离开了。民警见其有意躲避,就上前将其拦住,要求其出示身份证进行审查。经网上比对,该男子有非法持有毒品的前科,民警遂将其带到派出所调查询问。

经过审讯,徐某交代,他是泸州至宁波的大巴司机,因为连日来往返于宁波与泸州之间,没有休息,身体非常疲劳。以前他也曾用过“特殊”方法来缓解疲劳,一直没发生意外,这次想再次尝试一下。19日到达宁波汽车站之后,徐某感觉身体吃不消了,在大巴上偷偷吸食了随身携带的“麻古”,没想到这么快就被民警逮住了。

“毒驾”比酒驾危害更大

记者从公安部门获悉,近年来我市毒情仍在高位运行,因此遏制毒情发展,减少毒品危害,依旧是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目标。而“毒驾”更是打击的重中之重。今年以来,因为“毒驾”引发的悲剧不在少数,比如今年年初发生在鄞州云龙镇甲汪公路上的一起交通死亡事故,就是司机吸毒过量引发的。

“与‘酒驾’相比,‘毒驾’的危害有过之而无不及。”禁毒部门的民警告诉记者,据一项研究表明,酒后驾车比正常驾车反应时间慢12%,而“毒驾”则比正常反应时间慢21%。但目前对于“毒驾”的惩罚力度远比不上“酒驾”。

公安部第123号令规定,对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以及属于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性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均予以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实践中,司法部门对“毒驾”肇事的后果一般根据其伤害程度以交通肇事罪进行量刑;对未造成伤亡的“毒驾”行为,则只能视为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毒驾入刑”是大势所趋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像“毒驾”这样的危险驾驶行为却没有被纳入危险驾驶罪的惩处范围。

因此有人建议,将“毒驾”作为“危险驾驶罪”的一种情形,合理扩大现行“危险驾驶罪”的惩处范围,增强对“毒驾”行为的威慑和制约。至于如何快速检测出“毒驾”,目前已不是难题。今年年初,一种名为“唾液检测试剂检测仪”的小仪器就配备到了交警手里,从一口唾液就能查出有没有吸毒。

记者王晓峰 通讯员邬世权

稿源: 宁波日报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