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桩案子挺简单,但之前的情节很曲折。
事情从3月份说起,何某急着用钱,想问朋友刘某借15000块。刘某一是害怕何某以后还钱不爽快,二是觉得朋友间借钱还要利息,面子上有点抹不开,所以想了办法,“我有个朋友赵某有钱,你不妨问他借。”
很快,刘、赵、何三人碰头,何某给赵某写了借条,利息很高。
其实,何某不知道这钱是刘某的。刘、赵如此“合作”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他给赵某的好处,是收来的利息赵某拿三分之一。
到了5月份,赵某来跟刘某借了一大笔钱,之后就消失了。
刘某后来才知道,赵某卷走的钱,还有之前何某的那笔——赵某已经早早地背着他,向何某讨走了借款的本金和全部利息。
这下刘某感觉亏大了。他找到何某全盘托出,然后求何某帮个忙,“事成之后,定有重谢”。
刘某让何某重新写了一张假借条,把“向赵某借钱”改成“向刘某借钱”,然后让何某去报案,说赵某以帮刘某催讨本金为名,把钱骗走了。
他的如意算盘,是等公安帮他把赵某找回来。
5月28日,何某报案,公安于同日对赵某涉嫌诈骗一案立案侦查,随即对赵某开始上网追逃。
8月16日,赵某在郑州火车站被抓获。
赵某是被抓住了,但民警很快发现了刘某和何某报假案的线索,刘某和何某无奈投案自首。
这个案子,刚刚在海曙法院审结,刘某和何某因犯诬告陷害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和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本报通讯员 陶琪姜
本报记者 陈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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