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记者从市“三改一拆”办获悉,“三改一拆”三年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市全面落实“零违建”报告制度,117名党员干部主动上报,并全部自行拆除违法建筑。
《关于实行拆除违法建筑“零违建”报告制的通知》下发后,各镇(街道)、慈东滨海区管委会按照“零违建”报告制要求,认真开展单位违法建筑、党员干部违法建筑自查登记,全市共上报41处单位违法建筑,面积58230平方米;党员干部违法建筑登记上报共计117处,面积32726.83平方米。目前,登记上报的117处党员干部违法建筑已全部自行拆除;登记上报的单位违法建筑已自行拆除37处,面积57438平方米。
市“三改一拆”办相关负责人认为,拆除违法建筑,党员干部应当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根据“三改一拆”的工作重点和进度计划,他们将及时调整“零违建”报告制的实施范围,坚决做到“三改一拆”重点区域推向哪里,“零违建”报告制执行就跟进到哪里。对新确定的拆违重点区域,要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做好拆除工作,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做好“三改一拆”的示范者、宣传者、实践者。同时,对隐瞒不报、拒绝自拆或者妨碍执法的,将严格按照《关于严明党员干部在“三改一拆”专项行动中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规定,根据情节轻重,由相应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组织予以查处;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记者 黄超威 通讯员 陈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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