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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每一件琐事当成大事 5位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的故事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2月18日 08:48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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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位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的故事

不偏不倚化解群体性矛盾

陈裕康 鄞州区古林司法所所长、古林镇调委会副主任,52岁,从事调解工作7年

鄞州区古林镇是草席之乡,辖区中小微企业众多,有近9万名的流动人口。1984年,从部队转业不久的陈裕康就进入了鄞州区政法系统工作。2006年,陈裕康担任古林镇司法所所长兼调委会副主任,他既做领导也做兵,奔走在调解工作的一线。

多年来,陈裕康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总是在第一时间到现场去化解群体性矛盾。2012年,他带领司法所的同事先后调解矛盾纠纷40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100%。

“调解工作的生命在于调解的方法和技巧。”陈裕康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为了做好调解工作,他时刻让业务水平“保鲜”,利用业余时间“充电”。在实践中,他还经常与辖区法庭的法官们保持联系,学习、探讨和交流工作中碰到的疑难案件。

2013年6月28日下午1时许,某物流公司的装卸工康先生在石碶街道的一暂住房内被发现死亡。康先生在前一个晚上加班至深夜,并在单位吃完宵夜后回家,夜宵时喝了几瓶啤酒。

康先生的妻女认为丈夫的死亡与该公司有一定关系,叫了一帮亲友到物流公司索要高额的赔偿。而公司则认为己方没有过错,只愿进行人道主义补偿。双方僵持不下,死者亲属越聚越多,堵住了公司的大门。

陈裕康闻讯后,带领调委会工作人员赶到现场介入调解,安抚双方情绪,并将双方带离了冲突现场。

为了调查了解情况,陈裕康多次到康先生家中慰问安抚,帮助处理善后工作,且不断往返于双方当事人之间,了解事态发展情况,设身处地替双方当事人着想。

他耐心做好家属们的思想疏导工作,且多次与公司代表沟通协调,并3次主持调解会议,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双方都做出了让步,达成了和解协议,化解了这起群体性矛盾。

陈裕康坚持每周下村或下企走访,深入到村、企事业单位,他深入实际不偏不倚的工作态度得到了老百姓的认可。

稿源: 东南商报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