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道里违章搭建的小木屋。(摄于9月4日)
小木屋拆掉了,墙也补好了。(12月9日)
事件回放
报道时间:2013年9月26日
主要内容:
9月4日,江东百丈街道演武社区黄栀花巷17号707室郑师傅向小e反映,对门邻居7月26日在楼道内搭建了违章建筑,严重影响其他居民日常出行。
郑师傅说,自邻居搭建违章建筑以来,他先后向社会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江东城管局反映,各单位工作人员都去劝导过,但事情始终没有解决。
9月9日,江东城管局给出答复:关于建筑室内空间搭建的行为,我局经向上级业务部门和相关部门咨询,因该行为属于占用内部公共空间的行为,没有增加规划技术标准上的建筑面积,不适用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规定,不属于城管部门执法查处范围。
最终在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刘奇的批示下,有关部门拆除小木屋———9月14日一早,江东区城管、“三改一拆”办公室、公安等部门到黄栀花巷,拆除了小木屋。
小e再追踪:
12月9日,小e再次到现场回访,郑师傅对门邻居墙体上原先搭建小木屋留下的几个洞,也已经修补完毕。
百丈街道城管中队一名王姓工作人员告诉小e,到目前为止,该中队没有再接到过黄栀花巷其他居民关于违章建筑的投诉。
同时,郑师傅告诉小e,违章小木屋被拆除后,邻居没有重建,两家人也没有因为之前的事情发生不愉快。
宁波民生e点通 廖业强
民生观察员点评:
朱熹学者:职能部门工作的主动性不够,虽然深入调查,但没有解决实际问题。
亭月相望:这一结果是靠了刘奇书记的批示,若无领导指示,也许事情还在那儿拖着。
池中莲:没想到拆一个违章的小木屋还需要刘奇书记的批示,如果样样事情都需要市委书记批示,相关部门也没有设立的必要了,要拆的只怕是不为老百姓办事的机构吧!
太阳男孩:小e能深入百姓邻里中,让人感到温暖。
图片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