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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消费纠纷新变化不断 记者为你支招维权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3月13日 07:04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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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越来越多人选择通过便捷的网络进行购物,但由此引发的消费行为并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记者注意到,昨日我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2013年度12315中心统计数据显示,去年网购申诉735件,其中商品类申诉437件,服务类申诉298件。与前两年网购纠纷集中在团购不同,眼下在网购内容宣传、网购商品质量等领域都有纠纷新情况发生。

  网店虚假宣传,退赔又罚款

  2013年7月,温州消费者张先生看中淘宝天猫商城上一款卫浴三件套,价格4700元,在产品介绍中声明是“ABC官方旗舰店”产品,标有“德国正品”字样。收到货物后,张先生发现产品根本不是网店宣传的德国正品,而是宁波奉化一洁具公司生产的,于是向奉化市消保委投诉。消保委会同工商执法人员到洁具公司的经营场所了解后,发现该公司在天猫商城开了家名为“ABC官方旗舰店”的网店,在网店的产品介绍中有“ABC卫浴、德国正品、德国ABC”等内容,经认定,其行为已属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最终消费者张先生获得了退一赔一的处理,并由工商部门对该公司依法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和罚款50000元的处罚。

  -评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2014年3月15日起实施的新《消法》,对网上购物不仅赋予了消费者七天的犹豫期,还针对这种欺诈行为的赔偿数额由过去的增加赔偿一倍的商品价款提升到现在的增加赔偿三倍的商品价款,并规定了最低赔偿金,对经营者的诚实守信起到了倒逼反制作用。

  网购退货,运费谁出先说好

  消费者刘女士去年在淘宝买收纳压缩袋,考虑到运费成本,她选择了余姚的一家包装公司。

  “话说在前头,要是有质量问题要退货,你们要承担路费。”购买之前,刘女士坚持要客服把这个问题先解决。多次商量之后,客服答应了这一要求。

  几天以后压缩袋到手,试验之后,刘女士发现果然有5个压缩袋存在漏气的情况。刘女士要求客服执行之前的约定,但是商家却含含糊糊,总是不正面回应。

  刘女士拨打12315热线之后,余姚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出面调解,最终压缩袋作了退货处理,销售商承担相应的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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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东南商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