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搭乘黑车出行,到了目的地后却以向运管部门举报进行要挟,向黑车司机“敲竹杠”。昨日,重庆小伙杜某被镇海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杜某今年22岁,来宁波好几年了。因没有一技之长,又嫌打工辛苦赚不到什么钱,后来索性就不上班,过起混社会的日子。
2013年9月的一天,杜某想到街上有不少黑车在做生意,觉得司机的生意不错,一定有利可图,于是决定去敲一笔。
他和另一朋友坐上一辆黑车,车开出几百米路后,杜某就让黑车司机贾某给他2000元,否则就向运管部门举报他开黑车。见杜某来者不善,又怕运管部门扣车罚钱,贾某无奈只能答应,给了杜某700元。
因为觉得钱来得轻松,几天后杜某又找到一辆黑车。这次车子到了目的地,他迟迟不下车,称自己的钱掉车上找不到,肯定是司机何某捡走了。何某一听急了,让杜某搜身和报警以示清白。
僵持几分钟后,杜某拿起手机,说要给运管部门打个电话,来好好管管黑车。何某慌乱中让杜某别打电话,杜某表示要何某拿2000元弥补自己的损失,最后何某同意给杜某1000元。
此后,杜某又先后敲了4个黑车司机的“竹杠”,共收了3900元。不久后,有一名黑车司机向警察报警,杜某才被抓获。案发后,他退缴了全部赃款。
昨天下午,镇海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杜某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判处杜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记者 胡菲 通讯员 焦川 正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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