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金 通讯员 北瑜
工作20年后,老员工因病被单方面辞退。随后,要讨个说法的老员工竟发现,早在10多年前,“老东家”就变成了“新东家”———原公司早已注销,改头换面成了另一家公司。这一切,老员工都被蒙在鼓里。这是怎么回事呢?
因病休养,老员工被辞退
老李自1993年进入北仑某机械加工厂工作,一直以来,辛勤工作、兢兢业业。至2012年10月,老李经常出现头晕、耳鸣、眼花的现象,半个月后,这些症状越发严重,老李即向公司请了病假回家休养。
回家休养后,老李头晕眼花的症状还是没有缓解,经医院诊断为脑血管严重供血不足,需要长期吃中药,配合针灸、按摩等治疗。
就这样,因为身体状况不好,老李断断续续有一年多时间没有办法正常上班。
去年12月,工厂给老李发了一封通知书,以老李无法胜任工作为由将其辞职。
老李收到通知书后四处打听、咨询,得知像他这样尚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公司是不能单方解除其劳动合同的,即便要解除也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并协商。
讨要说法,才知老公司变新公司
老李内心觉得委屈,就上公司找老板要说法。
没想到老板拿出员工手册、工资表、劳动合同放在桌子上,说老李早就不是本工厂员工了,辞退一事与工厂毫无关系。
老李一听就懵了,自己20年前就在这里工作,怎么就不是这工厂的员工了呢?
老李拿起桌上的劳动合同仔细一看,这才发现用人单位一栏竟然不是原来的那家机械加工厂,而是另一家公司,早在10多年前,也就是从2003年开始,老李的劳动关系就归属另一公司了。老李的儿子小李从工商登记处一查询,发现确有这么一家公司,法人代表是原工厂老板赵某的妻子,而原本的机械加工厂早于2003年注销了。
得知真相后老李十分惊诧,同样与老李一起在该工厂工作十几年的几个老员工同样摸不着头脑,不知是怎么回事。
原来,赵老板在十年前牵扯一起借贷纠纷,他是担保人,借款人跑路,债权人均找赵老板算账,为了不影响自己的工厂,赵老板用了一计,将原工厂注销,以老婆为法人代表新成立一家公司,公司地址、生产设备、经营范围等均无变化。赵老板原本想将此事告知老李等老员工,但想到将来若发生用工矛盾还可以此推卸责任,便有意没有声张。
法院裁定,新公司不能推卸责任
老李无奈之下,只好诉至法院。
北仑法院受理该案后,首先联系到赵老板,厘清法律关系。承办法官告诉赵老板,老李与新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有劳动合同为证,无论如何新公司都无法将责任推卸掉,该缴的社保必须要缴,该给的经济补偿金也必须要给,如果老李想回去工作,公司也不能阻止。
昨天,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赵老板一次性补偿老李3万元。拿到3万元补偿款后,老李也不再回去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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