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多年来暗中超标排放污水,还向环保执法人员行贿,以获取“关照”。昨天,企业主孙某因污染环境罪和行贿罪,站上了被告席。
2007年,孙某在奉化办了家电镀厂,主要从事铝产品的酸洗以及电解抛光业务。生产过程中,每天要产生30多吨的废水,但工厂的废水处理装置,只是简单对废水进行酸碱中和、脱磷后,就直接进行了排放,未对其中所含铜、铬、锰、镍等重金属进行处理。
孙某在法庭上辩称,环保部门不直接检测废水中的重金属成分,而且其他电镀厂也这么做,因此自己就“放任”了。
2013年底,有媒体记者对该厂进行暗访时,发现该厂排放口流出的水呈酸性。孙某表示废气塔老化严重,漏水问题一直没解决,喷淋水都会漏到地面上来,每天有多达6吨的废水,未经处理,进入雨水沟直接排放。当年12月,浙江卫视《问水面对面》栏目曝光了奉化部分企业违法排污的行为,其中就包括孙某的工厂。事后,经环保部门对该厂排污口水样检测,水样中重金属镍含量超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
另据调查,为了得到环保部门对其企业的“关照”,从2010年到2013年,江某分别向两名环保监察大队执法人员行贿13500元与38000元。
经过审理,昨天奉化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犯污染环境罪和行贿罪,依法判处孙某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记者余建文 通讯员冯 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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