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新闻网讯(记者卓松磊 顾闻 实习生张宁)近日,记者从区民政局了解到,我区2013年冬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到位,并首次实行城乡统一补助标准,较上年同期增长10.7%,79名城乡退役士兵合计获补340余万元。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享受国家和地方有关自主就业优惠政策基础上,同时结合上年度宁波市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由市、区(县)两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服役满两年的城镇和农村退役士兵经济补助标准均为33887元,实现城乡统一标准,超期服役的每增加一年增发10%。”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我区已实现退役士兵安置由“城乡有别”到“城乡一体”。“区民政局还将加大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宣传力度,提高参训率和择业能力。”该负责人说。
此外,城乡退役士兵均能享受同等的扶持自主就业相关优惠政策,包括小额贷款、税收减免、个体经营、职业技能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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