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阅读
那些年
我们遇到的奇葩规定
在现代社会,每个公司都会根据自身的发展或管理需要,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而这些内部规制也是职场吐槽的热点,有的让员工笑逐颜开,有的则令人崩溃。
记者调查中发现,最让员工崩溃的,是涉及个人生活习惯或是人身权利的强制性规定。
各种奇葩规章层出不穷
去年,镇海一家企业为了讨“从头开始”的美好寓意,在例会上要求所有管理层剃光头,一月一次。服从的奖1万,不剃的罚1万,既不剃也不认罚的,直接开除。
还有重庆高新区一家私企,3名女员工在办公室里偷偷嗑瓜子,被捉了现行。老板很生气,后果很严重,要求她们买回5公斤瓜子,吃完才准下班,并找公司员工监督。
“奇葩”的公司规定不止国内有,国外也很多。2010年6月28日,花旗银行前雇员罗伦佐娜向纽约州人权部门提出了针对花旗的诉讼,指控花旗在聘用员工方面有性别歧视,并对投诉的员工进行打击报复。罗伦佐娜说,她被花旗银行纽约分行开除,理由是银行嫌其每日穿衣打扮总是令办公室男职员分散注意力,而且该分行大部分员工都是男性。
但网络调查显示,即便在遭遇不合理公司规章后,除非跟公司翻脸走人,一般人在权衡薪资待遇和再次找工作的成本,大多数选择了忍受,最多穿身马甲,上网“找树洞”。
公司规章的法律边界在哪?
“剃光头、嗑瓜子的公司规定毕竟是个案,是极少数的例子,我们也只是当笑话来听听。”宁波开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主管人事的副总经理严剑平说,是否合法暂不去讨论,起码合理性上就值得商榷。
严剑平说,一般制定公司规章,有两个大原则,首要的原则,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是小规,国家法律是大法,小规不能盖过大法,这是HR经理都清楚的底线;其次,制定公司规章,应该讨论,应该公示,应该让员工都知道,才便于执行。
“这两个大前提下,再来讨论细化规章过程中,如何平衡公司和员工的需求。公司规章是为了满足企业生产需求,树立企业文化,我个人的想法是,如果规章是合理合法的,还是应当以公司的意见为准。实在接受不了,员工可以通过合适的途径反映,再不行,还可以选择离开。”
长期从事人事工作的陈女士也说,“一般情况下,公司的规章都不会过多地去干涉职工的私人生活,除非是在密集型的劳动力企业。因为那么庞大的人群,如果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很容易影响企业的生产效率,甚至引发生产事故。在公司和员工需求发生矛盾时,关键还需要双方相互体谅。”
碰到奇葩公司规章怎么办?
“该说‘不’时,还是应当说‘不’。”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傅凌志说,如果公司规章的确违法,比如应该给年休假的,公司不批年休假;比如辞退怀孕的女职工,劳动者还是应当主动地拿起维权工具,争取合法权益。
但对于公司规章中一些不合理的细节,比如强制剃光头、强制嗑瓜子、上厕所要报批等,就要视情节轻重而定。“对于员工来说,签了劳动合同,并不等于签了卖身契,上厕所也好,蓄发也好,这些都是基本人权,理应得到保障。除了一些特殊行业出于实际情况的特殊要求,一般企业都无权提出这类无理要求。”傅凌志说,“如果员工觉得企业的做法性质严重,可以向工会和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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