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新闻网讯(记者 王紫宁 通讯员 冯筏)60岁的张某找了个女朋友,想着过年给女朋友压岁钱又苦于手头拮据,竟偷起女朋友姐姐的钱。
6月3日,市人民法院判决这样一起盗窃案。
张某在奉化做海鲜生意,妻子与女儿都在外地打工。去年,张某认识了在KTV上班的陈某,两人一来二往就确立了恋爱关系。今年1月,张某想着马上要过年了,该给自己的女朋友一点压岁钱。但一摸自己的口袋只有100元,这数怎么都拿不出手啊。
有一次,张某去陈某的姐姐家闲坐聊天时,看见电脑桌主机下面有一个白色塑料袋,看起来里面金闪闪的样子。趁着陈某的姐姐出去,张某把塑料袋藏进自己的外衣口袋里。走到屋外后,张某翻出塑料袋一看,里面有1500元现金,还有一条黄金项链和一条黄金手链。
回家后,张某把黄金首饰藏到暂住房的杂物堆里,自己从现金里取了100元,剩下的1400元当作压岁钱全部给了陈某。当天晚上11点,陈某的姐姐就发现自己的钱财被偷了,并跟妹妹说,当天只有张某去过自己的房子,第二天早上查看妹妹的钱包,发现1400元现金有好几张是连号的,而自己丢的钱也有一些是连号的,当时就怀疑是张某偷的,于是便报了警。
警方找到张某时,张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经鉴定,袋子内的黄金首饰价值130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张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6个月,罚金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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