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菜市场出现比一元硬币大不了多少的‘小白鳊’,这种销售不就是断子绝孙的行为吗?”近日,一则发表在中国象山港网站论坛里的帖子,引来众多网友的关注。
帖子中,还贴有两张照片,虽然模糊,但能真实地反映出成筐的幼小鲳鱼在公开叫卖的情形。
7月15日清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海洋与渔业局联合组织执法人员,到汪家河菜场、蓬莱菜场开展执法检查,以有效打击休渔期间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记者跟随执法人员首先在汪家河菜场转了一圈,当时,并没有发现“硬币小白鳊”,但零星有几个摊位在销售三两(150克)左右重的新鲜小鲳鱼。“这些鱼虽然大了些,在休渔期间,同样属违法捕捞所得鱼!”执法人员对摊主教育说。
在得知执法人员的来意后,一位摊主拿来了一条只有三个一元硬币大小的小鲳鱼,顿时引来了市民的围观。“买卖这样的小鲳鱼都在凌晨三四点钟进行,这条就是有人在销售后遗留下来的。”该摊主说。
这位摊主告诉执法人员,这些“硬币小白鳊”最多时,一个凌晨可销售八十余担,而这些违捕所得鱼类大多来自宁波路林市场。记者粗略估算,一担为两只鱼筐,如果每筐装10千克,那么一个菜场一天就买卖1600千克的幼小鲳鱼。
“这些小鲳鱼大多是由一些三无船只偷偷放网捕捞的。”县海洋与渔业局相关工作人员说,“自今年休渔期开始,我们就加强了24小时的海面巡查和港口检查,并接受群众举报。近阶段,每天都能抓住一两艘违法捕捞船只,其中,大部分是县外船只,甚至是外省的。”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违法渔船,属三无船只的,做没收拆解处理;属登记在册的,严格按照最高额罚款,并取消渔船柴油补贴。但有些人在利益诱惑下,还是贸然偷捕。
在市场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张贴并发放了“保护幼鱼,保护生态”的倡议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对市场上销售小鲳鱼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并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只能按照《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中要求的商品必须索证索票条款来阻止。
该负责人说:“下一步,市场监管局将建议市场开发服务中心把‘禁止销售违捕鱼类’写入摊位招租合同,摊位违反合同则没收保证金和取消摊位租用权。同时,加强与宁波路林市场的联系,争取合力打击。”(中国象山港网 记者 金旭 通讯员 金二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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