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7月29日讯(记者 陈章升 通讯员 任社)记者今天从宁波市中院和市人社局获悉,截至2014年6月底,全市已有14名恶意欠薪老板被提起公诉审判,其中有7人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5人被判处缓刑、2人被拘役宣告缓刑。
劳动报酬是劳动者通过付出辛勤劳动而获取的合法报酬,是受法律保护的个人私有财产,这关系到广大劳动者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和生存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劳动关系和社会关系的稳定。
近年来,宁波市县两级人社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从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出发点,根据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以及最高院、最高检、人社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高院、省高检、人社厅、公安厅等部门《关于加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衔接工作意见的通知》等精神,加大了联合打击恶意欠薪犯罪案件工作力度。
据悉,市中级法院、检察院、人社局、公安局结合近年来查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工作实际,从统一违法事实证据要件的固定方式和查处移送案件的操作流程规则出发,于今年6月25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移送工作的实施意见》。
今后,市及各县(市)区将持续加大联合打击涉嫌恶意欠薪犯罪行为,让恶意欠薪老板无处藏身,并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市人社局提醒市民,劳动报酬一旦被克扣或拖欠,一定要依法、理性维权。遭遇欠薪的劳动者,可拨打热线12333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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