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新闻网讯(记者水玲玲通讯员于珊婉)守着120余亩腐烂的松花菜,宁海两位菜农王某和何某心痛万分。伤心之余,他们想到了卖种子的顾某,于是一纸诉状将顾某告上了法院,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2012年,菜农王某和何某看到近几年松花菜的行情不错,商量后决定大规模种植。由于对松花菜的习性并不了解,两人特地来到顾某经营的种子店买种子,并请教了顾某,“现在是8月份,松花菜还来得及种吗?”顾某当时给予了肯定的回答。于是,两人一口气买了60包种子,并在8月中下旬进行播种,共种植了70多亩。9月初,他们又买了50包种子,继续种植了50多亩。此后,两人精心打理。然而,就在两人信心满满准备收获时,却发现由于天气寒冷,第一批种植的松花菜花球全部腐烂,第二批也有部分腐烂。经鉴定损失为60多万元。据农林专家判断,主要原因是播种偏迟,恰逢2013年元旦及春节期间大雪冰冻天气,松花菜因天气寒冷被冻坏了。
“种子卖给我们时,顾某跟我们说可以播种。现在专家说是由于播种期不对,才导致我们这100多亩松花菜花球腐烂,基本绝收,我们要求顾某赔偿!”庭审过程中,王某激动地说。顾某则认为,“我卖的是正规的种子,质量没一点问题,菜没收成,怎么能要求我赔偿?”
近日,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判决,王某、何某对损失负主要责任。顾某仅是种子经营户,专业技术不强,仅有一般的指导义务,故对其指导失误导致种植户利益损失承担一部分责任。最后,法院判决顾某赔偿10%的经济损失,即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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