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新闻网讯(记者蒋森 通讯员焦川)恋爱容易,婚姻不易。我区骆驼街道就有一对“80后”夫妻由于性格不合,近三年来各自先后四次到法院起诉离婚。近日,他们终于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就子女抚养及夫妻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协议后走完这段婚姻之路。
方先生和袁女士2007年经人介绍认识后自由恋爱,于2009年走进婚姻殿堂,彼时的他们充满了对美好婚姻家庭生活的幸福憧憬,2010年两人生育一子。
好景不长,儿子不到一岁时,方先生便以袁女士性格强硬,与公婆相处不睦为由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随后,在亲朋好友的劝说下,想起曾经美好过往的方先生撤回了离婚诉讼。
亲朋好友都以为两人在经历过第一次离婚风波之后,会理解婚姻不易。不料, 2013年袁女士又向法院起诉离婚,其离婚的原因是方先生经常彻夜不归,并和其他女人有密切来往。
收到诉状副本的方先生,在否认袁女士“控告”的同时向法官表示同意和袁女士离婚。承办法官及时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两人就各项事宜基本达成一致,方先生率先在调解笔录及协议上签了字,可袁女士却拒绝签字并向法官表示要求撤回起诉,理由是考虑儿子年幼,离婚对其成长不利。出于对当事人意愿的尊重,法官准许袁女士撤回起诉,小夫妻的第二次离婚又以失败告结。
谁也没想到,就在袁女士撤回起诉的第二天,经历调解闹剧的方先生,满怀愤怒地带着诉状又来到了区人民法院,再次起诉离婚,并表示袁女士撤诉的真正目的并非是为了儿子,而是为了利用撤诉达到多分家庭财产。
这次离婚也不那么顺畅,由于袁女士表示和方先生感情并未彻底破裂,法官在经过庭审之后,判决驳回方先生的离婚诉讼请求。
在接下来的半年里,方先生和袁女士几乎无交流。6个月后,想开始新生活的方先生再次起诉离婚,深知挽救婚姻无望的方女士不再辩驳,向法官表示同意离婚。
近日,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两人就子女抚养及夫妻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儿子由袁女士抚养,方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在父母的资助下,方先生一次性支付袁女士各项经济补偿款共计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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