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晚报记者 史娓超 通讯员 葛荣国) 记者昨日从市消保委获悉,7月以来我市发生多起汽车自燃故障,其中部分因汽车改装引起。
据了解,7月25日消费者王先生向江北区消保委庄桥分会投诉,反映其于今年4月28日在某汽车4S店购买的一辆家用轿车,7月17日出现自燃。随后,消保委工作人员及相关车辆技术专家经调查,发现汽车自燃的主要原因是该车辆在4S店加装了疝气大灯,后期消费者自行在大灯内安装了光带,造成负荷过重,从而引发线路燃烧。事发后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不下。
据统计,自今年7月以来,类似的汽车自燃投诉案件全市消保委已经受理了10余起,不少是由于汽车本身质量问题,但也有一些是像王先生一样对汽车进行改装不妥引发的。
为此,市消保委在咨询了相关的车辆技术专家后,提醒消费者:不要对汽车进行改装,如果没有处理好线头,很容易发生短路,引发自燃,对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不利;不要在车内放置打火机、香水、空气清新剂、灭蚊剂、摩丝、碳酸饮料等物品;车上应配备有效灭火器,及时处理自燃初期的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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