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民生·城事 正文

电动独轮车飞驰街头 交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09-12 07:02:49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0
新闻热线:13777110707  【 】 【打印

  电动独轮车(资料图片)

  “那种没有把手、没有座椅的电动独轮车,可以上路吗?有个小伙骑着独轮车从琴桥上冲下来,差点把我给撞了。”昨天,市民徐先生给媒体热线来电,他感觉电动独轮车上路很不安全,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监管。

  据徐先生描述,昨天下午他骑车从琴桥下来的时候,身后冲上来一名骑着独轮车的男子。对方速度比较快,几乎是贴着徐先生穿过,被惊出一身冷汗的徐先生赶紧刹车避让。“太危险了。”徐先生替对方担心,万一人没站稳摔倒怎么办?

  昨天下午,记者走访了百丈路几个销售电动自行车的商家,都没发现电动独轮车的身影。商家表示,街头出现的这些电动独轮车,几乎都是从网上买来的。

  记者登录购物网站,发现卖电动独轮车的还真不少,有些商家一个月能卖出三四百台。

  据卖家介绍,电动独轮车是一种由电力驱动、具有自我平衡能力的新型代步工具,它运用动态平衡的原理,通过人体重心来掌控车体的运行速度。电动独轮车不用踩刹车和油门,只需前后左右摆动身体,便可轻松地控制方向,随意地加速、减速。

  当被问到电动独轮车能否上路时,卖家称,它既不是机动车,也不属于非机动车,就如同旱冰鞋、滑板一样,属于玩具,不属于交通工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该条例中的道路包含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以及人行道。

  交警部门表示,电动独轮车没有任何防护措施,行驶过程中重心难以掌控,它的刹车并不是急刹,是有缓冲时间的,随意横穿马路,极易发生交通事故。拥有者可在空旷场地、公园、广场等场所作为休闲娱乐工具使用电动独轮车,绝不能上路行驶。□宁波晚报 记者 张寅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