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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为避免纠纷 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09-12 07:37:27   稿源: 现代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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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婆,你这里的房子归谁?

房子是我自己的。

那再以后呢?

再以后么,给我女儿。

昨天上午,江北法院庄桥法庭,法官公开播放了一段录音。正是因为这段头尾不清的录音及一份瑕疵的代书遗嘱,让七十多岁的哥哥协同几位侄儿共同起诉独占父母遗产的妹妹。亲兄妹翻脸,对簿公堂各执一词。俗话说得好,清官难断家务事,为此,江北法院庄桥法庭还特别邀请了对这家人甚为了解的当地人大代表列席旁听这起“家务事”。

老太晚年遇拆迁,留了一份遗嘱

事情要从老刘家的三儿一女说起,大儿子很早去了外地,老二、老三和小妹在自己身边。

老底子农村按挑米担数供养父母。哥哥们陆续成家,定期给父母钱财看望父母。妹妹出嫁前与父母同住,并按照家规将务农做工的钱全部交由父母保管。后来,妹妹结婚搬离父母家。

1995年父亲去世,老二要将一间房屋卖掉,老三称卖给别人可能要吵架,提出买来给母亲住。后来,老三又提出四个子女每人出500元共2000元,算作母亲购买。当初,他们还写过一份协议,说是四个子女一起养,房屋以后平分,母亲的账一直由老二在管。

2006年老三去世。老二就提出各家轮流照顾母亲。然而,因为母亲生病看望与赡养问题,妹妹彻底与几个哥哥闹翻,要求独自赡养,并搬去与母亲同住。

在此期间,双方矛盾特别尖锐。邻居们看到妹妹不让哥嫂侄子看老母亲。对此,妹妹则坚称他们觊觎的是母亲的财产,巴不得母亲早点死。

就这样,妹妹从2007年开始基本没让其他亲戚进过门。连从外地前来探望奶奶的大侄子也被堵在门外,后来,还是自家女儿出面说好话,才让表哥看了一眼奶奶。

2013年下半年母亲去世,妹妹继承了遗产。然而,二哥和几个侄子则对其独占遗产的行为表示不满,认为自己都有继承遗产权利。告上法庭时,妹妹出示了一份母亲2012年立下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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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