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东南商报记者 殷浩 通讯员 郭蔚冉)记者从宁波海关获悉,近日海关总署批复在宁波栎社保税物流中心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进口业务。自此,宁波栎社保税物流中心成为我市继宁波保税区后开展此项业务的又一试点区域。
2013年11月27日,宁波作为全国首批5个试点城市之一,在宁波保税区正式启动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业务。经过不到一年的发展,业务量、商品种类以及辐射范围都呈现“井喷”式增长,并逐渐形成了稳定的发展势头。
在宁波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保税业务开展的同时,参与试点的电商企业提出了新的需求,希望能丰富进口试点业务形态,从而增加企业运作的灵活度。宁波栎社保税物流中心新试点应运而生。
宁波栎社保税物流中心有其作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政策便利,和毗邻机场和市区的有利区位优势,随着新试点业务的即将运行,满足了我市空港发展的需求,也为我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发展蓝图添上了精彩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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