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中心屋顶已经竖起健身会所的招牌。
鄞州区姜山镇文体中心马上就要建成了,附近居民以为文体中心会多设立一些居民能够参与的公益性项目,但市民赵先生近日给本报新闻热线87777777报料称,这个文体中心在进行商业化运作,让居民感觉变了味儿。记者这两天对此进行了采访。
文体中心变成高档健身会所
赵先生告诉记者,姜山镇文体中心是三年前开始施工的,原计划于今年5月份建成,目前已经接近完工。附近的居民本以为建成以后,可以丰富业余生活,前几天却发现一家健身机构正在大力宣传,说要在文体中心建一个健身会所。
据他了解,在这家机构办一张年卡的费用超出了普通居民的承受能力。再仔细一问,文体中心里的其他多个项目也变成商业经营场所,老百姓不掏钱,根本不可能进去锻炼,并且收费一点也不比外面低。
赵先生说:“文体中心属于政府下属,应该体现公益为民的理念,把更多的面积用在民生上,如果都变成商业经营项目,公益的理念怎么体现出来?”
当地文化站承认已对外承包
昨天下午,记者在姜山镇文体中心实地采访,发现整个主体建筑已经建成,是一个两层的连体结构建筑。在文体中心南面屋顶,记者也看到某某国际健身机构健身游泳中心的牌子,记者和这家健身机构的销售顾问取得了联系,她称姜山文体中心是他们的第七家分店,初步定于今年11月份试营业。
记者与姜山镇文化站一名负责人取得联系,他表示,姜山文体中心的一些场馆确实通过招标程序已经对外承包出去,包括羽毛球馆、游泳馆等。“这些场馆不好管理,政府没有那么多的精力来管。”他说。谈到文体中心的公益性质时,他说面向老年人的门球馆是免费的,还有图书馆、舞蹈馆也是免费的。
专家建议公共设施不要脱离公益本质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教授杨杰辉博士认为,政府投资的公共娱乐项目是用纳税人的钱建起来的,所以给老百姓提供的公共设施应该是公益性甚至是无偿的,现在对外承包变成了经营性的商业机构,是有点不太合适。
政府承办的公共设施最好还是不要收费,如果实在要收费,也应该遵循公益的原则,例如收一些运营管理的成本费用,但是也要经过核算和审批,不能任由商家自己定价。同时,作为政府投资的场馆,对外承包也应该通过公开的招标程序,收入和支出还应依法进行公示。
□宁波晚报记者 边城雨 文/摄
图片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