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9岁的安徽少女阜东芳在余姚遭遇车祸,同样出现了“脑死亡”,她的家属决定捐献器官,最终她的心脏和两个肾脏在杭州成功移植。时隔3个月,王兵在市人民医院完成了肝脏及肾脏的捐赠。
半年内,我市连续出现两名器官捐献者。据市红十字会统计,目前我市有器官遗体捐献志愿者88人,已实现遗体及角膜捐献的8人。据统计,自2011年1月以来,我市已登记的“器官捐献志愿者”共24名,年龄最大的出生于1956年,最小的出生于1990年,他们中的大部分都自愿捐献全部的人体器官。遗体、角膜捐献登记开展较早,2005年我市就出现了第一名“遗体捐献志愿者”。截至目前,在市红十字会,已登记的遗体捐献志愿者共38人,他们大多为“70后”,其中6人已成功完成捐献遗体的愿望;已登记的角膜捐献志愿者共26人,其中2人分别在2008年、2010年实现了捐赠。
工作人员介绍,本人自愿、家属同意是成为器官遗体捐献者的两个条件,特别家属同意这一条,志愿者签署志愿书时、志愿者死亡执行器官遗体捐赠时,都必须由直系亲属签字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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