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突发·现场 正文

免票坐公交摔伤 公交公司要赔吗?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10-10 08:02:00   稿源: 现代金报
0
新闻热线:13777110707  【 】 【打印

金报讯(通讯员 亦茗 孙巍栋 记者 华微珍)80多岁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司机急刹车导致老人摔倒受伤。这样的伤害,老人能向公交公司索赔吗?昨天,慈溪法院审理了一起纠纷案。

案子还要追溯到去年春天。去年5月15日上午,慈溪80多岁的李老太用老年证免费坐上了3路公交车。这趟公交是公交公司王师傅驾驶的,公交车行驶至慈溪乌山站附近时,因为前方车辆急刹,为避免发生交通事故,王师傅跟着踩了一脚急刹车。车上其他人有惊无险,但座位上的李老太却因此摔倒受了伤。随后,李老太被送往附近医院救治,并住院10天。

李老太出院后在家休养,因为行动不便,子女们也尽心照料。

今年,李老太经过休养身体健朗后,向慈溪公交公司提出索赔。李老太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起事故给她造成了包括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在内的经济损失共计30万元,这个经济损失应由公交公司予以赔偿。公交公司则认为,李老太免费坐车,并不符合消费者的身份。

昨天,这场纠纷交由慈溪法院审理。法院认为,虽然李老太免费乘坐公交车,但作为经营者的公交公司在提供服务时理应保障乘客人身、财产安全,该义务并不因李老太是免费乘车而免除。最终,法院判决公交公司赔偿李老太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共计2.5万元。

编辑: 陈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