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记者王岚 通讯员陶镕 杨军)市住建委昨天传来消息,国开行宁波市分行、宁波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日前与鄞州区等4个县(市)区棚户区改造实施单位签订了8个棚改项目贷款合同,合同金额68亿元。目前,首批资金已放款,这标志着我市利用国开行棚户区改造“统借统还”贷款政策的融资工作开始运行。
获得此次资金支持的8个项目具体为鄞州区邱隘镇渔金地块,鄞州区邱隘镇田郑地块,鄞州区石碶街道黄隘、建庄地块的棚户区改造,集士港镇卖面桥村新村建设,鄞州中心区南裕三期安置房,大榭开发区榭南安置房一期建设,以及高新区和奉化市中山区块的棚户区改造项目。
据介绍,去年7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在规划布局、金融支持、用地保障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如金融方面,国开行将提供1万亿元专项贷款,目前可享受基准利率下浮18%、贷款期限10至15年、免人大预算批复、免担保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鉴于宁波有大片危旧住宅亟需改造的实际情况,去年以来,我市多次向住建部、国开行汇报争取,最终住建部同意我市将成片危旧住宅区改造(包括非成套房片区)纳入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实施范围,并认可了我市到2017年的改造计划。
市住建委、市金融办及各地政府紧紧抓住国务院赋予国开行支持棚户区改造的有利政策,通过沟通衔接,争取信贷规模,加大贷款投放力度,推进“统借统还”棚改融资平台建设。
目前,国家开发银行已为我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承诺贷款454亿元。全市棚户区改造工程的统筹贷款借款平台———宁波住建委下属宁波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也于今年6月正式开始统筹全市棚户区改造贷款融资工作。
此前我市还有3个棚改项目获得国开行资金支持。至今,国开行支持的宁波棚改项目共计11个,合同总额131.5亿元,已发放贷款近3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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