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许鸿晶
近日,市民赵女士在我市一商场购物后,参加了某珠宝柜台的“抽奖”活动,中奖后以优惠的价格购买了一条项链。可事后,赵女士发现这条项链根本不值这个价,“本以为得了便宜,实际上是吃了亏。遇上这样的抽奖活动,大家可得擦亮眼睛。”购物有抽奖,抽中700元的抵用券10月15日,赵女士在该商场买了一条围巾,花费200元。结账时,收银员给了她一张“抽奖券”。
赵女士凭券来到三楼的一家珠宝柜台。原来,凭抽奖券就可以获赠一条手链,因为赵女士的购买金额符合抽奖条件,她又额外获得了一次抽奖机会。
赵女士“幸运”地抽中了二等奖———700元的抵用券。但是使用这张抵用券有几个条件:抵用券只能在购买该柜台的饰品时才能使用;必须当场决定是否使用这张抵用券,隔天作废。
突如其来的“幸运”让赵女士没了主意,在营业员的热情推荐下,她最终选中了一条标价为1168元的“紫金项坠”,使用抵用券后,营业员又给她抹了零头,即以460元购得了这条项链。
“冲动”消费,回头觉得不值回到家,赵女士越看越觉得项链像“地摊货”,便仔细研究起来。
首先,根据项链的“鉴定证书”,赵女士到指定网站查询其为“正品”。
然后,赵女士发现链子为银制,在实体店的售价一般不超过100元;而吊坠部分,听网友介绍“紫水晶不值钱,人造的紫水晶就值几十元,天然的也就一百多元”。
如此一来,赵女士觉得“买贵了”。再细细回想,赵女士觉得这次购物“陷阱”重重,“中奖可能无关运气,就是一种促销手段,短时间内我被那份幸运冲昏了头脑,冲动消费了。”10月19日,赵女士以“过敏”为由,退还了项链,支付60元的折旧费后,退回了400元,“钱是退回来了,相当于60元买个教训,还是不能贪便宜。”不过赵女士也提出了质疑,这毕竟是商场活动,如此“合作”合适吗?商场:抽奖为柜台设置,遇到投诉商场可介入针对赵女士的疑问,该商场办公室负责人表示,三楼的这家珠宝柜台之前确实举行了“满额送手链”的活动,也在商场做了报备,但是抽奖活动是柜台额外设置的促销活动。
“之前报备的活动是,顾客消费满100元,就可以凭奖券到柜台领取一条手链,一楼的一家玉石柜台,也推出了类似的活动。”这名负责人介绍,接到赵女士的投诉后,商场对该珠宝柜台的抽奖活动又进行了调查了解,柜台奖项设置不存在问题,中奖后买不买全凭消费者的个人意愿,商场也不便干涉。
不过这名负责人表示,商场对租赁柜台有管理义务,如果消费者在柜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遇到什么问题,和柜台交涉未果后,可以向商场反映,由商场消保分会参与协调。
图片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