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王伊婧 通讯员赖臣 余广臻)“没想到在浙江被告了,会在安徽被抓,看样子被法院盯上,还真是哪都去不了……”10月22日下午,看到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及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时,老赖沈某一脸的后悔与无奈。
申请执行人陈某与被执行人沈某原是一起承包工地的合作伙伴,时常有借贷往来。2013年6月份,双方就一笔200余万元的借贷起了争执,于是陈某一纸诉状将沈某告上了法院。判决生效后,沈某一直不履行支付义务,陈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然而,沈某居无定所,常常跟着工程项目四处漂泊,要找到他不是件容易事。象山法院执行法官在翻阅案卷材料后发现其是江苏海门县人,在浙江无财产信息及活动轨迹。今年9月18日,执行法官从申请人陈某口中得知,沈某在安徽省六安市承包一工地,所以他在六安市出现的可能性很大。
10月22日凌晨1时许,象山法院执行法官在接到被执行人沈某在合肥机场下飞机的举报后,随即联系机场公安请求先行控制,并通知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前去协助执行。
当日下午,象山法院执行法官赶至六安市,与六安当地法院联系并办理了相关的协助执行手续。在执行法官讲明强制执行手段及向其分析拒不执行的后果后,沈某与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并支付了第一笔执行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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