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突发·现场 正文

海曙区龙湾银都豪宅变“仓库” 埋下“定时炸弹”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10-31 08:16:06   稿源: 现代金报
0
新闻热线:13777110707  【 】 【打印

昨天,海曙区龙湾银都业主委员会主任宋先生打进本报热线,反映困扰小区多年的“顽疾”。龙湾银都有两幢高层住宅,总共290户业主。小区旁边有一个鞋城,从2006年开始,一些业主陆续把房子租给经营户用来堆放鞋子。这样产生了两个问题,一是凌晨卸货产生的噪音影响小区居民休息;二鞋子是易燃品,埋下火灾隐患。记者 贺艳

290套房子,50套用作仓库

望湖市场对面就是龙湾银都,由A、B两幢高层住宅组成。A幢32层,B幢23层,共290户业主。

宋先生说,龙湾银都交付于2005年,当时均价在7000元左右,单套面积也都在100平方米以上,是名副其实的豪宅,“我们是万万想不到,当时的豪宅变成了现在的仓库。”

据龙湾银都业主委员统计,两幢住宅楼,有40户业主把房子租给经营户用作仓库,主要是用来堆放鞋子,还有10户业主把自己的房子也用作仓库。

在居民的指引下,记者来到A幢303室,这套房子面积在210平方米左右。房子大门敞开,里面密密麻麻堆放着鞋子,仅留了供一个人进出的通道。在外面的走廊,也堆着两大箱鞋子。当时,正好有一名中年男子背着一箱鞋子回来,随手把货扔在走廊上。

他自称是这里的老板,看了看记者说:“要买鞋子去外面鞋城的X号摊位,这里是仓库,不零售的。”

记者表明了身份。该中年男子说:“房子是向房东租的,租了三四年了,因为这里离鞋城近,进出方便。我们也没把房子怎么样,就放放东西嘛。”

“那你把货扔在走廊上,会影响其他住户进出,万一发生火灾,还会影响消防救灾。”

“马上会拿进来的。我们平时都是不放的。”他连忙把货拖进屋里。

饱受噪音袭扰,相当于慢性自杀

听说记者来采访,龙湾银都部分居民从家里来到了B幢的大厅。

凌晨卸货产生的噪音是居民最头痛的。

B幢705室的张女士说,自己都快神经衰弱了。“我们家靠近小区门口。每天凌晨零点一过,运鞋子的货车就陆续开始在小区门口卸货。汽车发动机的声音,箱子扔下来的声音,人的说话声,吵得睡不着。每天凌晨两三点也是卸货高峰期,一直要持续到早上六七点钟。我实在睡不着,就往耳朵里塞棉花。”

“一天两天还好,好几年了,谁坚持得住。女儿女婿受不了了,宁可在外面租房子也不愿意回家住。”

B幢804室的屠阿姨说着说着就哭了,屠阿姨75岁,刚刚在前几天,儿子儿媳带着10岁的孙女也从家里搬了出去,到外面租房子住,理由也是晚上太吵睡不着觉,“我有心脏病,血压也高。天天晚上睡不着,相当于慢性自杀。”

“鞋子是易燃品,存在火灾隐患,就是小区的‘定时炸弹’。”

韩女士家隔壁就堆着一屋子的鞋子,每天也都是提心吊胆。

据宋先生介绍,2012年小区曾经发生过一场小火灾。“当时是A幢1903室的阳台失火,这套房子就是租给公司用作仓库的。当时来了5辆消防车。幸亏发现得早,及时扑灭,才没酿成大祸。”

律师:可考虑以侵犯“相邻权”集体起诉

龙湾银都的“顽疾”,直接激化了居民和小区物业的矛盾。居民认为物业应该把这些承租户赶出去,还小区一片清静,而物业的理由是自己没有执法权,不能强制赶走承租户,只能是劝阻。

根据《物权法》规定,今年年初,龙湾银都业主大会拟定“龙湾银都业主公约”,其中有一条约定:不得改变住宅用途,杜绝用于经营或改作仓库,小区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或易挥发泄漏的物品;业主租房给他人用作经营或仓库的,房东须承担违规责任。

浙江贞信律师事务所周苏康律师表示,业主公约主要针对小区公共设施、公共场所的维护,而对出租用作仓库这样的情况,起不到多大的作用。

他表示像龙湾银都这种把住宅楼当仓库的案例,居民要维权,其实不容易。

“首先,对于住宅堆放物品,法律上很难被界定为‘仓库’。老百姓通俗所说的仓库,就是堆放货物为主要用途的房屋。比如,一个业主买了好几套房子,其中一套房子专门用来堆放旧家具,这种情况就很难界定这套房子是住宅还是用作仓库。”

他建议,居民要维权,可以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的“相邻权”,集体起诉把房子出租用作仓库的业主。“相邻权”是指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房屋出租堆放货物,会影响消防安全;存货运货人员复杂,带来治安隐患;用作商业用途时,超负荷用水用电,也会给水电管网造成危险等等。居民可以举证上述各种妨害,要求出租户承担侵权责任。”

编辑: 陈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