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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呼唤社会力量参与 助被矫正人员顺利融入社会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11-18 09:54:02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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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呼唤社会力量参与

丁安 绘

宁波日报记者 厉晓杭 北仑记者站 金旭孟 通讯员 陈红

有这样一个特殊群体:他们是罪犯,却没有在监狱里服刑改造,他们像普通人一样生活在社会的各个角落,却在接受着监管与教育,他们是社区服刑人员,而这种服刑方式被称之为社区矫正。

一直以来,社区矫正面临人手少、任务重、专业力量薄弱等瓶颈。近日,北仑区政法委牵头,区司法局等多部门协同,在北仑新碶街道探索特殊人群服务机制改革,率先引入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并由政府购买此项服务。经过3个月试点运行,目前颇有成效。

去“标签化”

被矫正人员,往往被贴上罪犯标签,要顺利地融入社会,比常人更为艰难。

1990年出生的小王是一个河南到北仑打工的小伙子,学历不高,在一次纠纷中他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最近,他按时参加新碶街道“红领之家”社会服务工作室组织的法制教育、心理知识等讲座。他说:“上课后,受到了不少教育,让我受益最大的就是面对现实接受矫正。”如今,他开了一家汽配店,一家人共同经营,生活步入正轨。

新碶街道“红领之家”一直从事公益事业,在北仑当地有较高的知名度。今年9月,成立“红领之家”社会服务工作室,配合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每月进行法制教育和组织公益劳动。作为试点区域,目前新碶街道共有社区矫正对象122名。

“红领之家”负责人陈军浩表示,以社会志愿组织的形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社区服刑人员是平等的主动的,可淡化由政府组织的强制特征,更大程度传递正能量。

由“管”到“帮”

在以往的社区矫正中,“管”的成分往往占得比较大,被矫正人员也容易产生逆反情绪。

为此,北仑试点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参与矫正工作,提供更为专业的服务。

协议中,“红领之家”社会服务工作室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每人每月2小时以上法制学习教育活动,开展每人每月2小时以上社区服务活动和社会公益劳动,以及落实每名社区服刑人员与两名志愿者结对,志愿者可采取“一对多”等多种帮扶方式。

今年18岁的小金因偷盗手机被判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被学校开除后,他显得更为孤僻。芝兰社区党总支书记黄伟君主动对他及家长开展心理辅导。每次帮教谈话,黄伟君刻意营造轻松、融洽的氛围,以友善、尊重、真诚的态度跟小金及他母亲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沟通。经过几次辅导,小金开始学会与人正常交往。

北仑区司法局副局长刘德方认为,社区矫正人员、归正人员、吸毒人员、重性精神病人等四类特殊人群是比较容易影响社会稳定的敏感人群,也是需要给予特殊关爱的重点人群。引入专业的社会组织力量,可以使得社区矫正由单纯的“管制”,到量身定做的“帮扶”,帮助矫正人员走出阴影,在阳光下生活。

培养感恩社会之心

日前,“红领之家”提出项目菜单式服务,激发主动性,每月制订活动、学习菜单,特殊人群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时间安排等,进行自主选择、申报活动;同时,把特殊人群的义务劳动融入敬老、护绿等志愿服务活动中,逐渐培养他们感恩社会、回报社会之心。

有关法律人士认为,社区矫正,不能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需要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比如,社会组织具有心理、教育等方面专业人才优势,他们以兼职的形式参与活动,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可大大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北仑区司法局副局长刘德方表示,民间组织本身就设立在民间,组织的成员大多来自社区,相对于官方组织而言,他们更易接近群众,使大家产生认同感。据悉,下一步,北仑区司法局将积极配合“红领之家”社会服务工作室推进归正人员的服务工作,逐步完善“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作,社会多方参与”的格局。

编辑: 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