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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打造“阳光检察”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11-22 13:20:11   稿源: 鄞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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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新闻网讯(记者应于波通讯员吴 婕)昨天,身在江西的案件当事人亲属徐明通过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查询到了所关心案件的进展情况。自今年9月这个网络信息平台开通运行以来,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法律文书公开、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等工作,实现了网上网下同步服务。“检察微博”还定期发布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政策解读,至今已发布2300余条。

检察院是干什么的?检察官能帮群众解决什么问题?检察工作如何促进法治化进程……随着我区“阳光检察”工作的实施和不断深化,检察机关在人们眼中愈加真实、亲切。

今年9月,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受害人王女士拿到了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说理通知书”,里面详细阐述了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依据和理由。王女士经过仔细阅读和公诉人耐心讲解,心中的怨气得到纾解,并因此打消了起诉、上访的念头。

从2010年起,区人民检察院在全市探索法律监督说理工作。4年来,侦查机关对该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不起诉决定提出复议复核的数量同比下降60%,该院提出的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采纳回复率达到98%,检察机关的执法行为获得了普遍认同。

实施“阳光检察”,就是要最大限度地消除检察机关的神秘感,提高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认知度;最大限度地满足和保障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来办事、咨询、举报、控告、申诉和参与诉讼,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适应开放、透明、信息化的社会发展趋势,检察机关必须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拓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华志苗说,建立案件管理中心,开通信息公开网,是检务公开从职能职责公开向以案件信息公开为主转变。

去年,该院设立了专门的案件管理机构,开设检务大厅,统一案件受理、流程控制、质量管理、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统一开具法律文书,统一接待律师,统一管理涉案财物。

“到鄞州区人民检察院调阅案件、查询案卷进展,可以提前预约,有专门的律师接待室和特配的扫描仪、一体机等高端设备,不仅缩短了阅卷时间,还帮我们节省了不少经济成本。”宁波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翰说。

该院还在全省率先试点运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所有案件从受理到办结全部网上运行,实行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这一工作经验,今年还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吸收采纳。

今年10月,为了解决“自己选人监督自己”的问题,区人民检察院启动了新一轮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由司法行政机关选任、管理人民监督员,并将指定监视居住违法、阻碍律师依法执业等纳入监督范围。

编辑: 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