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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20名员工15万元工资 镇海一老板被立案追逃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11-26 08:14:03   稿源: 现代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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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记者从镇海区人社局了解到,当地一个老板欠薪逃逸,被镇海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并上网追逃。这是该区首例由人社部门移交公安部门立案侦查的欠薪逃逸案件。

今年7月,该企业出现集体欠薪。在街道、区人社局的积极协调、督促下,老板多次向职工承诺和保证,但结果都失信了。10月27日,20名员工拿着劳动合同、工资条等找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经查共计被拖欠工资15万余元。老板何某、老板娘戴某已不知去向,两人电话处于失联状态。

镇海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连续3天多次拨打企业主电话,均无人接听,通过其亲属联系也未果。根据工作流程及规定,初步判定何某涉嫌欠薪逃逸,并于10月31日在该制衣企业、何某住所张贴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三天内支付所欠员工报酬。三天后,仍不知所踪,电话无人接听,也未如期支付所欠员工报酬,为此,镇海区人社局第一时间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公安机关移交此案。

目前,公安部门正全力追查何某下落,并将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工作人员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早已明文规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即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发生欠薪且数额较大为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或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八万元以上的情况。镇海区人社局工作人员提醒:希望老板们能以此为戒,不要欠薪逃逸,否则将付出法律代价。 (通讯员 徐璟 记者 王颖)

编辑: 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