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
部门合力整治小餐饮店废水污染环境
背景情况:
2014年以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区三级政府对“五水共治”专项工作的要求,江东环保分局积极开展小餐饮企业含油废水设施专项执法活动,严格整治小餐饮含油废水无预处理设施直排或无规则排放雨水管,严肃规范小餐饮水预处理设施管理和维护,消除小餐饮企业带来的涉河污染。
主要做法:
今年,江东环保分局积极开展餐饮企业含油废水设施专项执法活动,联合街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管局,在东柳街道幸福苑社区(桑田路段)、月季社区(百宁街)、福明街道新源社区(新天路)、白鹤街道紫鹃社区(紫鹃路)、百丈街道(七塔社区)、东胜街道(茂兴街)开展餐饮企业含油废水设施整治工作。
根据统计,此次整治涉及餐饮企业共计63家,整治工作中主要采取现场执法检查、组织召开协调会议、引入第三方(隔油设备生产厂家和物业公司)制订整改方案和运行维护方案,并由相关部门审核和餐饮业主同意后实施整改方案,保证了整治效果和日常维护的长效机制。
成效与反响:
提高了认识和组织领导,增强了餐饮经营者对含油废水治理设施在安装、维护、管理等方面的责任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餐饮含油废水治理工作,确保餐饮含油废水污染内河问题在江东区杜绝。
案例三:
严查沿河企业非法排污
背景情况:
江东环保分局主动出击,大力开展黑河、臭河、污河排查和治理工作,严厉打击涉河企业污染,规范河道管理,消除环境影响。
主要做法:
今年,江东环保分局执法人员重点围绕福明街道江南社区、桑家社区、南余社区、东郊街道仇毕社区的河道,对周边的工业污染源开展检查,力求查到污染源头,为下一步“对症下药”根治发黑发臭河道奠定基础。
检查发现,大部分工业企业均能做到废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并实现废水达标排放;但也有一部分企业存在跑冒滴漏现象,有个别企业冲洗废水渗漏进入雨水管道。
对检查中发现的污染企业,包括宁波江东峰隆紧固件有限公司、宁波江东南方热处理机械有限公司、宁波江盛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江东环保分局也实施了行政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的宁波江东峰隆紧固件有限公司位于南余河沿岸,该企业于1998年投入生产,主要进行钢材盘元冷镦、搓丝、表面处理,但企业却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投入生产。
生产过程中,还产生大量废机油私自处理,造成雨水冲洗油渍排入南余河内,造成河道污染。
为此,江东环保分局今年2月17日进行立案勘察,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和行政处罚5万元。
但该企业未按要求执行。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4月23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履行书》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停止生产,但企业仍未履行涉案决定。江东环保分局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今年6月17日,法院判决强制执行。后经江东环保分局多次与江东区政府协调沟通,并对企业负责人晓以利害。7月30日,这家紧固件制造企业被取缔,并进行了拆除搬迁。
成效与反响: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江东环保分局整治了一大批涉河污染企业;通过法院判决,对涉河污染严重的企业宁波江东峰隆紧固件有限公司进行强制取缔搬迁,对其它企业进行了停止生产和整治等措施,消除了涉河污染源。
接下来,江东环保分局将继续围绕“五水共治”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系列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向水体非法排污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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