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1月29日讯(记者 陈章升 通讯员 任社)记者从宁波市人社局获悉,2014年,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243万人,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达13余亿元,受益人群近44万人。
自2015年1月1日起,全市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3%调整为2%。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缴费基数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按照缴费基数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中农民合同制职工本人暂不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失业后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保持不变。
据悉,我市失业保险制度始建于1986年10月,至今已有20多年的历史,经历了建立制度、补充发展制度和基本完善制度三个阶段。历经多年运行,失业保险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鼓励创业、提升技能等五位一体的制度模式为我市就业形势的总体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2012年底实施新一轮更加积极的促进就业鼓励创业政策以来,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绩效更是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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