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 记者沈孙晖 通讯员于珊婉)一公司拖欠工人39万余元工资未支付,还在仲裁调解时玩起了文字游戏,企图继续拖欠工资。在宁海法院执行法官的帮助下,6名工人于昨日拿到了工资款。
2011年5月,宁波某建设公司承包了一个建筑工程,并于同年8月将工程的一部分包给石某。后因资金无法到位,该工程烂尾了,石某见状也罢了工,带着施工资料不知所踪。在其手下工作的杨某等6人,向该建设公司讨薪未果,遂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后双方达成和解。
但是仲裁调解书生效后,该公司并未按约支付拖欠的工资。为此,去年底,杨某等人向宁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没想到,这头案件刚立,那头建设公司就向法院递交执行异议书,认为公司没有违约。
原来,双方在仲裁调解书里作出过如下约定:2014年9月15日工人们配合该公司移交施工资料,同年9月20日公司付清工资。结果公司没有拿到施工资料,便死死抓住该条约定,未付清工资。
对此,杨某等人非常气愤:“他们说会在去年9月15日把石某叫到公司,我们几个只要到场配合他们厘清施工资料即可。结果那天我们按约去了,公司却一直没有接见我们,我们等了3天都没音讯。”在执行法官再三询问下,王某承认当初有叫杨某等人来公司配合移交施工资料,但他仍坚称没拿到资料,就不会付工资,也不愿意与工人和解。
对此,执行法官认为,仲裁调解书中约定的“配合移交资料”内容不清,加上王某也承认是叫杨某等人到公司厘清资料,工人已按约履行,该建设公司未支付工资的行为已经违约,故将公司的执行异议驳回。随后,执行法官一行人赴宁波冻结了该公司的账户。
次日,王某便跑到法院,一边诉苦一边求情,想与工人们和解,但为时已晚。后该公司付清了拖欠的39万余元工资,并因此付出了近10万元的违约金。昨日,工资款已如数发到工人手中,违约金也会在近日按约发放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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