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 记者沈孙晖 通讯员应璐)前晚11时许,鄞州石碶派出所忽然接到一女子报警:“警察同志,我被一个男的打了。”民警立即带着队员赶到现场。
当时,一名30多岁的女子正在嚎啕大哭,但全身上下根本没有被殴打的痕迹,也未见打人男子的踪影。而女子情绪激动,边哭边说:“那男的打完我以后开车跑了!”民警随即询问男子体貌特征,两人是否认识,但该女子怎么也不肯说。
民警觉得事有蹊跷,遂将女子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最后发现原来是一场夫妻吵架的闹剧:她口中的“打人者”就是其老公。
据悉,该女子姓郑,安徽人,在石碶打工,前段时间和老公吵架后,跑去奉化住了一段时间。前天回家后,夫妻俩又发生争吵。随后,郑某老公锁了家门,拿走钥匙和所有的钱,欲开车离开。
郑某见状拦在车前,后又整个人趴在车上,不让老公走,但其老公仍倒车离开了。为此,她马上向交警报假警,称有人开车撞倒她后逃逸,要求交警抓人。但交警查看监控视频后,戳穿了郑某的谎言。对此,郑某仍不甘心,又向石碶派出所报假警,改称被人殴打……
弄清楚事情原委后,民警对郑某的荒唐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随后又和她老公联系,想劝其回来,无奈对方始终不肯接电话。由于郑某身无分文,钥匙又被锁在家里,民警只得为她找了家小宾馆安顿,并自掏腰包为其付了房费。
对此,民警提醒广大群众,不可为了个人利益随便报假警。对于恶意报假警,造成大量警力浪费,严重影响“110”报警电话正常接警秩序的,将以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可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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