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宁波市海铁联运发展财政扶持政策的实施办法》。据悉,这已是我市第三次出台扶持海铁联运发展的政策。
据了解,相比前两次的扶持政策,该新政扩大了扶持对象范围,降低了扶持对象资格条件,并进一步明确扶持资金渠道,适当调整扶持标准,新增奖励政策等。
《实施办法》重点对实际经营人、运输公司、船公司、公共服务平台(班列经营人)四类对象进行扶持,扶持的标准从200-800元/每标准箱不等,其中对“五定”班列资助最高,铁路里程在400公里内每条(线路)资助1500万元,400公里以上(线路)资助2500万元,并在扶持政策基础上对开展海铁联运实际经营人及企业进行考核奖励,奖励金额5万-15万元不等。吴明京 凌乐云 宋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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