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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管公积金贷款限额调整引猜想 宁波仍按原政策执行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3-19 07:02:41   稿源: 现代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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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住房结清相应住房贷款

二套房执行首贷政策

济南等地调整公积金贷款认定标准,已结清房贷的家庭再买二套房,执行首套标准,宁波认定标准如何?会否放款?

与许多城市的做法类似,政策调整后,宁波市的公积金贷款认定标准:结清贷款,二套房执行首贷政策。

也就是说,缴存职工家庭,只要名下的首套住房结清相应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各县(市、区)的最高贷款额度都不一样。就拿老三区来说,此类情况的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如果贷款上限要达到90万元,必须满足几个关键条件:首套房、缴存满2年。另外,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套数按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房登记查询证明和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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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这样算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可贷额度=缴存基数×系数×12×贷款年限。

我们假设系数为0.4,贷款人选择30年的最长贷款年限,那么想要贷到上限90万元的话,参照公式计算缴存基数需要达到6250元。但由于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还要看退休年龄、还贷能力、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贷款最高限额等其他多个因素,各县(市、区)具体能贷多少,还要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承办银行报送的借款人申请贷款资料进行审核确定。

编辑: 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