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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熊孩子"偷开电动三轮车 撞倒88岁的老大爷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5-06 06:59:38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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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 记者王晓峰 通讯员陈科威)5月3日上午,鄞州交警大嵩中队接到市民尹先生报警,称他88岁的老父亲被骑电动三轮车的给撞倒了。交警出警后才知道,所谓的“肇事者”是三名小男孩,两个11岁,一个才10岁。这起事故引人思索———未成年人能不能骑车?安全又该由谁来保障?

3个小男孩,两个是兄弟,另一人是老乡加邻居。小长假最后一天,父母去上班了,三个孩子趁机跑到了大嵩老街。在西城村祠堂门口,他们发现路边停着一辆电动三轮车,钥匙还插在车上,于是决定“开车”去找爸爸。至于会不会开,“熊孩子”们表示不担心,因为“以前看大人开过,很简单”。

当电动三轮车行驶至大嵩陈基桥时,由于该桥狭窄,又有车辆交会,孩子们慌了,把在路边行走的尹大爷给撞倒了。

“我们简单估算了一下,他们三个大概开了有1公里远。”交警说,由于一时联系不到家长,他们将三名小男孩带回了交警队。直到中午时分,家长才赶来领人。不幸中的大幸,被撞老人只是小腿有点伤筋和外伤,在交警的调解下,双方以赔偿1000元“私了”。

据了解,类似的事故已经发生了不少。去年7月份,15天时间里仅鄞州一地就发生了3起,都是小男孩趁着爸妈不在,偷开电动车去“兜风”,然后发生事故。

既然孩子偷开电动车存在如此大的安全隐患,那么是否应该禁止呢?《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尽管这些条款是从保障少年儿童安全出发的,本该“一呼百应”,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却形同虚设。孩子骑车现象,在农村、城乡接合部尤其常见,只要不出事,很少会有人当回事。而在查处上面也很有难度,因为没有具体的处罚标准,所以交警部门以教育为主。

“孩子车轮上的交通安全,家长应该守好第一关。”交警说,别以为孩子骑车没什么大不了,一旦出现过错,作为监护人的家长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家长工作再忙,也应抽出时间来管好孩子。

编辑: 郭静